积分规则


一 会员积分种类及规则


1. 会员积分包括注册积分,入住积分和点评积分,您的会员积分为三项积分的总和。

2. 用户免费注册为本网站会员,即送1000会员积分(相当于12.8元)。

3. 注册会员在本网站预订酒店、机票,按照实际订单金额(仅包括房费或机票费用,不含其它消

   费)可获得积分。

4. 注册会员即可成为本网站的推荐人,可享受推荐人的所有权益,奖金更丰厚 (详见《
推荐制度

)。

二 入住积分和点评积分计算方法

1. 基本积分:酒店预订基本积分=对应房型积分(200-4000积分不等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机票预订基本积分=预订金额/4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其它产品无积分

2. 入住积分:预订所得积分是以基本积分为基数,再乘以相应的系数所得。

   电话预订积分系数为1,即电话预订的积分=基本积分;

   网上预订积分系数为2,即网上预订的积分=基本积分*2;(网上预订2倍积分,网站各酒店房型

   标示的积分即为网上预订的入住积分)

3. 点评积分:

   点评积分=基本积分;(入住点评更多积分)

   每张订单的积分=入住积分+点评积分;

三 积分扣除

1. 如会员预订酒店不能入住,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我们,除本次预订积分不能得到外,还将扣除本次

   订单如全部入住的所得积分。

2. 如会员预订机票后无故取消,除本次预订积分不能得到外,还将扣除本次成功完成乘机旅程所得

   的积分。

四 积分兑换

1. 积分可以直接兑换现金,每10000积分=128元人民币;(兑换现金,10000积分=128元)

2. 积分可以直接消费,即抵扣酒店房费、或酒店预付金;

3. 会员可自行决定申请积分兑换现金或消费;

4. 积分达到或超过10000积分的会员,可申请兑换现金,使用兑换现金的积分应为10000的倍数,

   不足兑换部分兑换后可以继续累积;

5. 会员可以拨打电话:020-87677028进行积分兑换申请;

6. 兑换现金需在每月20号前提出申请,我司将在次月10号前统一发放;

7. 会员在兑现现金时若未能提供发票的,我司将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从佣金中代扣代缴10%应交

   税额;奖金所需汇款手续费从奖金中扣除,所扣除的汇款手续费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五 积分有效期

   积分有效期为两年,满两年后,对应的积分不累计。

六 积分说明

1. 积分仅对本站会员有效,非会员不享受积分奖励;

2. 积分为“基本积分”与系数的乘积;

3. 如会员注册时间在入住酒店日期之后,不能累积该笔积分;

4. 会员提交订单后,系统自动记录积分,但需要在该订单入住并离店且128旅行网与酒店核对无误

   后积分才会累积到相应会员名下;

5. 通过网站预订时,必须以会员身份登录后预订方可积分,否则视为非会员预订;

6. 通过电话预订时,必须告知我们工作人员您的会员身份后预订方可积分,否则视为非会员预订;

7. 会员在入住后,自离店之日起7天内参与点评并获得批准方可获得点评积分,逾期不计;

8. 任何两个用户名下的积分都不能累加,不能转换,不能转让;

备注:

1.原会员以5倍原有积分进行积分升级,我司将在该制度执行之前做好会员积分升级更新工作;

2.以上会员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;

3.128旅行网对会员奖励制度有最终解释权。